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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0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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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自治区《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学校2026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7级起,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各专业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按《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规定,我校涉及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

/学年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类

2.5

非脱产

2500

工程造价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类

2.5

非脱产

2500

大数据技术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500

大数据与会计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300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300

学前教育

文理兼

2.5

非脱产

1900

社会工作

文理兼

2.5

非脱产

19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300

电子商务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3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3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500

数字媒体技术

文理兼

2.5

非脱产

2500

小学教育

文理兼

2.5

非脱产

1900

二、其他事宜

本公示自2026629日起至202673日止。本次核定学费标准严格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自2027级新生起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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