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帮助广大教职工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真正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将学校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方式更新公布如下:
1.教育教学相关问题0991—8862902(教务处)
2.科学研究相关问题0991—8858304〔科研处(产教融合中心)〕
3.学生管理相关问题0991—8834716〔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人民武装部)〕
4.违规违纪相关问题0991—2608227〔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复合型问题0991—269784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6.意见邮箱xjwlmqzydx@163.com(学校校长信箱)
注意事项:
1.被举报人应为本校教职工。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如实、清晰反映被举报人姓名、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
2.接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欢迎广大师生群众对学校师德失范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持续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中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