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教规〔2019〕 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认定、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复核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026—2027 学年370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及等级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14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五个工作日之内 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学生工作部电话:8834716,邮箱 wlmqzdxszz@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